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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建设地区公司开展复工安全生产督查
来源:中国船舶     日期:2020-02-28   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
    2月14日,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,对当前疫情防控下,各地区、各单位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要求。近期,各地区公司对所属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。

 

上海地区公司

    上海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队,先后对外高桥海工、中船三井、中船九院、成套物流、上海船舶设计院等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,检查集团公司部署的疫情防范期间十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,并积极协调上海市有关部门争取防疫物资分配额度,通过物流公司开辟采购渠道,保障在沪企业需求。

 

大连地区公司

    大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队,先后对大船集团、大连船柴、大连船阀、七六〇所进行了安全督查,督促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不漏一人,重点产品、重点站房、有限空间等隐患排查不漏一处,党员干部下沉到作业一线抓牢抓细工作落实。同时针对复产后面临的生产计划调整、加班作业增多等情况,提前研判,把措施部署到位。

 

广州地区公司

    广州公司主要领导带队,先后对广船国际(含文冲船坞)、黄埔文冲(长洲厂区、文冲厂区、龙穴厂区)、中船重装、六〇四院进行了安全督查,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、疫情防控工作、复工安全大检查、员工返岗安全教育等情况,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,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。

 

重庆地区公司

    重庆公司主要领导带队,结合集团公司部署的十项工作措施,先后对重庆公司本部、海装风电、清平机械、西南研究院、前卫公司、川船重工、华渝电气疫情防控及复工后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,督促在渝企业做好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风险防范,深入隐患排查治理,加强应急管理,坚决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工复产攻坚战创建良好的安全环境。